1.什么是“无证明办事”?
“无证明办事”是指通过全面梳理群众和企业办事的证明材料,对无法律法规规定的一律取消,对确需保留的,通过数据共享、部门核验、告知承诺等方式,实现无需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即可办成事,实现“无证明办事”。
2.哪些材料属于“证明”?
“证明”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依法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提供的需要由行政机关或者其他机构出具,用以描述客观事实或者表明符合特定条件的材料,比如身份证明、资产证明、工作证明等。
3.“无证明”等于“零证明”吗?
“无证明”不等于“零证明”或不需要证明。实施“无证明城市”改革,不是不再需要证明,而是不用办事群众自己跑腿开具证明,让“群众跑”变成“部门跑”,实现“减证便民”向“无证利民”转变。
4.我县已有哪些事项实现“无证明”?
我县已公布《昌乐县电子证照证明“用证”事项清单》,共794项(具体清单可扫描昌乐县“无证明城市”建设专栏二维码查看),清单中涉及证明材料可通过数据共享方式实现材料“免提交”,企业群众办事无需重复提交纸质材料。
5.群众可以通过什么途径自己开具证明?
山东政务服务网潍坊昌乐站点上线“证明直通车”功能,可实现身份证、不动产权证等121类证明证照在线开具、直接下载,助力审批流程再造和企业群众办事申报材料精减。
昌乐县“无证明城市”建设专栏 证明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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