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YMG记者 孙致霞 摄影报道)连日来,不少老小区的居民打电话反映,家里温度够了16℃,但不是很理想,按照《山东省供热管理条例》的要求,今年不是要求达到18℃吗?
采暖设施用了15年,达标有点难
家住祥尧一街16—10的居民反映,家中用的是上供下回的老系统,现在温度凑合着,估计到最冷时就难以达到18℃。想问一问供热企业到时能否达标?
东南街47单元市民也反映:居住在向阳办事处东面那片楼,那里的用户普遍反映都不热,属于500三公司,分析是流量达不到。家里用的上供下回老系统有15年了,住了不少的老人,都希望能热点,听说今年供热要求达到18℃,大家都很高兴。
500答复:现在,一些新建小区或者是暖气用的时间比较短的,温度都挺好的,像祥尧一街和东南街这样的老小区,暖气设施用了近二十年,暖气片里的污垢较多,在里面形成了一个保护层,严重影响到热量的扩散,在这种管网严重堵塞的情况下,室内要求达到18℃就有点难度了。因为居民室内的采暖设施已经不在正常状态了。
达到18℃室温应具备三个前提条件
昨天,烟台市供热燃气管理处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9月1日开始实施的《山东省供热管理条例》要求,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18℃,应当具备三个前提条件。《山东省供热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在室外温度不低于供热系统最低设计温度、建筑围护结构符合当时采暖设计规范标准和室内采暖系统正常运行条件下,供热企业应当保证采暖供热期内用户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18℃。供热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室外温度不低于供热系统最低设计温度”,即工程师在进行供热工程设计时,根据规范确定的室外设计温度进行建筑耗热量的计算。如果室外温度连续三天低于室外设计温度,室内采暖温度有可能达不到正常供热标准。我省有关城市室外设计温度做了规定,如青岛-5℃,烟台-5.8℃、济南-5.3℃,德州-6.5℃,东营-6.5℃。“建筑围护结构符合当时采暖设计规范标准”,即建筑围护结构是指建筑物及房间各面的围护物,主要包括外墙、窗户、屋面、采暖楼梯间等。随着年代久远,围护结构的保温性能下降,能耗上升,这类建筑如果不进行更新改造,保证18℃室温比较困难。
关于“室内采暖系统正常运行”。烟台市供热燃气管理处的负责人说,这里是指散热器装修未遮蔽、未私自改造室内供热系统、管道水流畅通、管道或散热器内没有气阻等的情况。
采访中,500供热公司的工作人员指出,实际工作中,有不少因素影响到18℃标准,如室内用热设施超出质保期,暖气管道严重老化、堵塞,入住率达不到规定的比例,用户擅自在室内供热设施上安装放水阀、排气阀或者换热装置。还有,用户私自改动供热管道、安装管道泵、增设散热器或者改变用热性质和方式,散热器被装修遮蔽,用户偷排供热系统内热水等等。如果用户存在上述行为,则很难达到18℃新标准。
来源:水母网